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要求。

第二十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观状评价。

第二十一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根本目的是确保用人单位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童、标准和技术规范,明确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縻种英及其危害程度,以及眼业病防护设就和职P业卫生管理措施的效果等,为政府监管部门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实施监督管理认及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用人单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发展。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即业病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援设瘾﹔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总体布局与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等。

业务流程﹔初步调查达成育向-合同评审一签订合同一现场调查一境制采样检测方案一方案批准一下达采样检测任务一现场采样检测一实验室检测一数据分析计算一编制检测报告一内部审核一修改报告一报告确认一报告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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